水位測針使用方法,如果如何使用水位測針一、一般水池滿水試驗方法
一般水池滿水試驗方法適用於(yu) 水池施工完華,養(yang) 護期已滿,未出現沉降、開裂等不良現象的水池。
(一)充水
1、向水池內(nei) 充水宜分三次進行:*次充水為(wei) 設計水深的1/3;第二次充水為(wei) 設計水深的2/3;第三次充至設計水深。
2、對大、中型水池,可先充水至池壁底部的施工縫以上,檢查底板的抗滲質量,當無明顯滲漏時,再繼續充水至*次充水深度。
3、充水時的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過2m/d。相鄰兩(liang) 次充水的間隔時間,不應小於(yu) 24h。
4、每次充水宜測讀24h的水位下降值,計算滲水量,在充水過程中和充水以後,應對水池作外觀檢查。當發現滲水量過大時,應停止充水。待作出處理後方可繼續充水。
5、當設計單位有特殊要求時,應按設計要求執行。
(二)水位觀測
1、充水時的水位可用水位標尺測定。
2、充水至設計水深可進行滲水量測定時,應采用水位測針測定水位。水位測針的讀數精度應達到1/10mm。
3、充水至設計水深後至開始進行滲水量測定的間隔時間,應不少於(yu) 24h。
4、測讀水位的初讀數與(yu) 末讀數之間的間隔時間,應為(wei) 24h。
5、連續測定的時間可依據實際情況而定,如*天測定的滲水量符合標準,應再測定一天;如*天測定的滲水量超過允許標準,而以後的滲水量逐漸減少,可繼續延長觀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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